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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3-04-21

湖南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校教务【2023】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英文译名:HunanInstituteofTechnology;部标代码:11528;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第三条湖南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五条学院教务处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省厅协调招生计划工作,协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七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八条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计划分列三种类型,分别为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和免试计划,其中免试计划涵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868个,免试生计划112个。第十条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序号专业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2考试科目31安全工程高等数学安全管理工程学安全人机工程2物流管理大学英语管理学物流管理学3化工工程与工艺高等数学化工原理物理化学4环境工程高等数学环境工程概论环境监测技术5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等数学混凝土生产技术材料物理性能检验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等数学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7电子信息工程高等数学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
8通信工程高等数学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等数学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制图1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等数学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制图11汽车服务工程高等数学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制图12软件工程高等数学数据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13网络工程高等数学数据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等数学数据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15土木工程高等数学土木工程材料材料力学16工程管理高等数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7工程造价高等数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8建筑学大学英语中国建筑史建筑设计
19工业设计大学英语设计史快题设计20产品设计(艺术类)大学英语设计史快题设计21会计学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22工商管理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23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24酒店管理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第四章招生对象第十一条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
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解除处分的。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第五章招生考试第十二条考务工作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第十三条报考普通类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门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二)考试时间:(1)免试生职业技能综合测时间:4月1日。(2)普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4月22日(三)考试地点:湖南工学院。第十四条报考免试招生计划的考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写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身份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具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
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第十六条免试生录取:(一)根据免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直接录取。第十七条普通考生录取:(一)学院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三)各专业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追加计划方式录取同分考生。第十八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
第十九条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第二十条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七天。第二十四条通知书发放: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须进行毕业资格审核,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只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对于审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第二十七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学校可拒绝其参加考试和录取。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814办公室邮政编码:421002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联系人:肖老师咨询电话:0734--3452189监督投诉:0734--3452056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学院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湖南工学院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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